180天有限质量保证 

千汇宜向客户保证,除非另有规定,自购买日后一百八十(180)天内,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所有产品均无工艺货材料缺陷(“缺陷”)。自购买日后一百八十(180)天内,如果发生商品的材料和工艺的质量问题,根据千汇宜的确认后您可将产品送至千汇宜指定地点选择换货或维修(消耗性商品及部分产品除外)。同时须附上发票和相关文件。

制造商质量保证与千汇宜有限质量保证时效相比,以较长时间的一方为准。

产品在材料上或工艺上是否存在缺陷,由千汇宜确定。维修或换货是千汇宜对客户可能提供的全部补偿。除上述保证外,除千汇宜或产品的制造商明确做出的保证外,千汇宜未做出适用法律规定以外的任何默示或其它的保证。

以下情况将不适用与千汇宜有限保证:
1、 未能出具千汇宜开具的购买发票;
2、 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3、 因自身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4、 商品经非千汇宜授权维修者拆动或维修造成损坏的; 
5、 目录产品选择不当或应用不当。